從6月起,參保人員可以查詢并核對2019年的社保對賬單。對此,很多人一頭霧水——怎么核對呀?核對社保對賬單,需要“一看”“二算”——看“月繳費工資”和本人收入是否相符,計算五險繳費數額是否正確。受新冠肺炎疫情影響,2019年12月份未繳費到位的,繳費信息不顯示,但不影響需要參照社保權益記錄的資格審核。
一看
“月繳費工資”是否符合實際
大多數參保人員都是按照自己上一年度的月均實際收入為基數來繳納社保費用。一些用人單位為減少成本,會故意將職工的收入低報,導致職工退休后的社保待遇降低,所以參保人員需要重點核對“申報的月繳費工資”和自己實際的工資是否一致。當然,也有少部分參保人員因為收入較高或收入較低,會按照上年度全市職工月平均工資的3倍或者上年度全市職工月平均工資的一定比例確定繳費基數,這些情況也需要根據自己的繳費比例進行核算。
二算
五險繳費數額是否正確
在“各項社會保險月繳費基數”一欄中,分為養老、失業、工傷、醫療、生育5個項目,并詳細單列了5項保險的繳費信息,每個繳費數額都是根據繳費基數與繳費比例計算出來的。
養老保險繳費比例:單位2019年4月前為19%,2019年5月起下調至16%,個人8%。
失業保險繳費比例:個人0.2%,本市農村勞動力、外埠農村勞動力不繳費。
醫療保險繳費比例:個人2%+3元大病統籌。
生育保險繳費比例:單位0.8%,個人不交錢。
工傷保險繳費比例:根據單位被劃分的行業范圍來確定,個人不交錢。
提醒
12月因疫情可能不顯示
自2011年起,社保對賬單可以作為“社保繳費證明”資料,方便參保人辦理需要社保繳費證明時的相關手續。為此,在社保對賬單醒目位置處明確標注一行字“可作為個人社會保險繳費證明”。值得注意的是,受新冠肺炎疫情影響,根據國家和北京市的相關政策,2019年12月份未繳費到位的,繳費信息不顯示,但不影響需要參照社保權益記錄的資格審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