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盟行政公署、市人民政府,自治區各委、辦、廳、局,各大企業、事業單位:
經自治區人民政府同意,現將《內蒙古自治區新型城鎮化規劃(2021—2035年)》印發給你們,請結合實際,認真貫徹落實。
2021年11月22日
(此件公開發布)
內蒙古自治區新型城鎮化規劃
(2021—2035年)
目? 錄
第一章? 發展條件
第一節? 主要成就
第二節? 形勢要求
第二章? 總體要求
第一節? 指導思想
第二節? 基本原則
第三節? 主要目標
第四節? 城鎮空間布局導向
第五節? 城市發展分類指引
第三章? 優化城鎮布局和形態? 打造新發展格局主體空間
第一節? 培育壯大呼包鄂烏城市群
第二節? 加快建設赤峰、通遼區域中心城市
第三節? 穩步提升中小城市承載力
第四節? 著力補齊縣城發展短板
第四章? 樹立全周期管理理念? 提高城市治理水平
第一節? 優化城市空間治理
第二節? 推進數字城市建設
第三節? 提升城市社會治理水平
第四節? 加強城市精細化管理
第五節? 提高城市應急能力水平
第五章? 加快農牧業轉移人口全面融入城市 提高市民化質量
第一節? 促進轉移人口落戶便利化
第二節? 強化基本公共服務保障
第三節? 健全農牧業轉移人口市民化機制
第四節? 完善住房保障和供應體系
第五節? 營造包容關懷的社會環境
第六章? 實施城市更新行動? 提高城市承載能力
第一節? 加強城市生態保護和修復
第二節? 塑造城市文化風貌
第三節? 推進老舊小區綜合改造
第四節? 促進城鄉產業協同發展
第五節? 完善市政基礎設施
第七章? 加強機制創新和要素保障? 提高城鎮資源配置能力
第一節? 促進城鄉要素雙向流動
第二節? 建立可持續的城鎮化投融資機制
第三節? 建立城市間聯動互動發展機制
第四節? 完善城市綜合運輸網絡
第五節? 縮小城鄉居民收入差距
第八章? 嚴格環境影響評價 促進協調發展
第一節? 對生態環境正面影響評價
第二節? 對生態環境負面影響評價
第三節? 促進城鎮化與資源環境協調發展
第九章? 健全實施機制? 保障規劃順利實施
第一節? 加強黨的領導
第二節? 完善工作機制
第三節? 加強實施評估
推進以人為核心的新型城鎮化是構建新發展格局的重要支撐,也是深化供給側結構性改革和實施擴大內需戰略的關鍵結合點,有利于優化經濟發展空間格局、實現區域協調發展、帶動鄉村振興。為構建全區多中心帶動、多層級聯動、多節點互動的新型城鎮化格局,推動城鎮化高質量發展,根據《內蒙古自治區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第十四個五年規劃和2035遠景目標綱要》,結合自治區實際,制定本規劃。
第一章 發展條件
“十三五”以來,自治區全面推進以人為核心的新型城鎮化,推動城鄉融合發展,促進城鎮化與新型工業化、信息化、農牧業現代化深度融合,城鎮化水平和質量穩步提升,為建設現代化內蒙古奠定了堅實基礎。
第一節? 主要成就
城鎮化水平穩步提升。“十三五”以來,自治區逐步放開城鎮落戶限制,加快推進農牧業轉移人口市民化進程,累計實現近30萬農牧民落戶,2020年常住人口城鎮化率達到67.48%,比2015年提高5.39個百分點,比全國平均水平高3.59個百分點。加快推進常住人口基本公共服務全覆蓋,完善城鄉居民基本養老保險制度,深入實施全民參保計劃,引導未參保企業、靈活就業人員、進城務工農牧民、新業態從業人員等重點群體參保,城鎮常住人口基本醫療保險覆蓋率達到95%。基本養老保險覆蓋率達到90%,比2015年提高15個百分點。累計實現城鎮新增就業128.44萬人,農牧民轉移就業1264.32萬人。城市社區綜合服務設施覆蓋率達到100%。
城鎮化布局和形態不斷優化。呼包鄂榆城市群建設上升為國家戰略,2020年呼包鄂城市群常住人口城鎮化率達到80.99%,高于全區平均水平13.51個百分點。全區設市城市達到20個,旗縣城關鎮69個,建制鎮425個。累計創建國家園林城市10個、國家園林縣城13個、自治區園林城市18個、自治區園林縣城45個、自治區園林城鎮4個,累計創建國家級特色小城鎮12個。
城鎮綜合承載能力顯著增強。著力補齊城鎮建設短板,2020年全區城鎮用水普及率、污水處理率、生活垃圾無害化處理率、燃氣普及率、建成區綠地率分別達到99.1%、97.3%、99.0%、94.7%、36%,分別比2015年提高2.2個、4.9個、2.9個、5.5個、2.5個百分點。城鎮清潔取暖率達到90.3%。城鄉居民家庭人均住房面積達標率達到38.5%。累計完成棚戶區改造67.7萬套,約185萬居民改善了住房條件。在全國率先開展城市精細化管理,建成運行數字化城管執法平臺,開展政務資源整合共享,完成“智慧公安”建設,基本形成了以綜治中心為平臺、信息化為支撐、網格化為基礎、公共安全視頻聯網監控為重點的智慧化治安防控體系。城市環境和品質明顯改善,市民滿意度明顯提升。城鎮基本公共服務水平穩步提高。城鎮人居環境明顯改善,地級城市空氣質量優良天數比率達到90.8%,比2015年提高4.7個百分點。
體制機制創新穩步推進。深化土地管理制度改革,創新城鎮化資金保障機制,完善財政轉移支付制度。呼包鄂烏協同發展機制初步建立,包頭市、扎蘭屯市、赤峰市元寶山區、準格爾旗、和林格爾縣、科爾沁左翼中旗、烏拉特中旗、大楊樹鎮等新型城鎮化改革試點取得積極進展。城鄉融合發展步伐加快,城鄉規劃一體化積極推進。產業融合步伐加快,全面推進和林格爾縣等4個旗縣級融合試點、40個蘇木鄉鎮試點和381個嘎查村試點,支持27個蘇木鄉鎮建設農業產業強鎮,創建7個國家級農村產業融合發展示范園,土默特右旗獲評全國農村一二三產業融合發展先導區。
目前,自治區城鎮化發展仍存在一些突出問題,主要表現:一是城鎮化質量不高。全區常住人口城鎮化率與戶籍人口城鎮化率差距較大,“人地”“人錢”掛鉤配套政策尚需繼續深化,多元化農牧業轉移人口市民化成本分擔機制仍不完善。二是中心城市輻射帶動能力弱。呼包鄂城市群經濟和人口承載能力偏低,城鎮對人口吸納能力偏弱。中小城市和小城鎮集聚效應不足,難以吸引產業和人口流入,成為城鎮化推進和城鎮體系建設面臨的重要難題。三是基礎設施和公共服務供給不足。部分城市道路建設、公交系統建設滯后,綜合承載能力仍然較弱。四是治理水平亟待提高。城鎮治理體系不健全、機制不順暢,高效預防和應對自然災害、疫情險情、重大公共事件制度體系和工作機制尚不完善,城鎮治理精細化水平不高。五是城鎮發展特色不鮮明。“千城一面”現象普遍存在,在城鎮建設中未能有效保護傳統地域文化要素,未能形成具有明顯地域特色和歷史人文氣息的城市風貌。
第二節? 形勢要求
“十四五”時期,國家繼續推進新型城鎮化,明確要求超大特大城市合理疏解中心城區非核心功能,大城市提高精細化管理水平,中小城市發展分類施策,強化邊境城市穩邊戍邊作用,穩步增設一批中小城市,落實非縣級政府駐地特大鎮設市,穩妥有序調整城市市轄區規模和結構。這為自治區穩步推進以人為核心的新型城鎮化,促進大中小城市和小城鎮協調發展,依托盟市、旗縣(市、區)駐地和中心鎮,全面提升城鎮服務功能提供了遵循。
“十四五”時期,國家將立足于新發展階段,貫徹落實新發展理念,構建新發展格局,而推進新型城鎮化是構建新發展格局的重要支撐。這為自治區把城市化地區發展成為體現地區競爭力的主要空間,成為國內大循環為主體、國內國際雙循環相互促進新發展格局的主體空間明確了目標,也為自治區落實將人民生命健康作為城鎮化發展的基礎目標,統籌發展和安全,完善城鎮功能,提高城鎮化質量指明了方向。??
“十四五”時期,國家加快構建國土空間開發保護新格局,建設人與自然和諧共生的現代化。習近平總書記在參加十三屆全國人大二次會議內蒙古代表團審議時強調,把城鎮、農業、生態空間和生態保護線、永久基本農田保護線、城鎮開發邊界作為調整經濟結構、規劃產業發展、推進城鎮化不可逾越的紅線;在黃河流域生態保護和高質量發展座談會上強調,要堅持以水定城、以水定地、以水定人、以水定產,把水資源作為剛性約束,合理規劃人口、城市和產業發展。城市化地區要堅持開發和保護并重,開發主要是工業化開發,保護主要是保護區域內生態和基本農田,為自治區走生態優先、綠色發展為導向的高質量發展新路子明確了底線。
“十四五”時期,突發公共衛生事件與韌性城市建設適配性亟待加強,這對于城市發展與安全、公民健康與福祉形成巨大挑戰。同時,外延式、增量式、擴張式的城鎮化模式難以為繼,城市更新、棚戶區改造、城中村改造等內涵式發展模式逐步成為城市空間優化的重要抓手。粗放式大規模快速城鎮化不僅加劇了資源供給的緊張狀況,還帶來了極大的環境壓力,影響了城鎮化的可持續發展。部分城市水資源短缺問題凸顯。大幅減少資源環境代價,仍是城鎮化面臨的嚴峻挑戰。特別是隨著東部地區土地、用工成本不斷上升,我國產業和勞動力呈現了由沿海向中西部地區轉移和回流的趨勢,但內蒙古龍頭企業少,集聚效應不強,產業對就業的支撐能力有限;公共服務供給能力與東部地區存在客觀差距,對新生代農民工吸引力不強。這對于自治區健全區域協調發展體制機制,加快形成主體功能明顯、優勢互補、高質量發展的國土空間布局和支撐體系,進一步完善房地產市場調控與長效機制提出更高的要求。
第二章? 總體要求
第一節? 指導思想
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深入貫徹黨的十九大和十九屆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會精神,認真落實習近平總書記對內蒙古重要講話重要指示批示精神,統籌推進“五位一體”總體布局,協調推進“四個全面”戰略布局,堅持穩中求進工作總基調,完整、準確、全面貫徹新發展理念,以推動城鎮化高質量發展為主題,以深化供給側結構性改革為主線,以改革創新為動力,以滿足人民日益增長的美好生活需要為目的,深入推進以人為核心的新型城鎮化,努力克服地廣人稀、生產要素分散等劣勢,加快轉變城鎮發展方式,著力構建多中心帶動、多層級聯動、多節點互動的新型城鎮化格局,著力提高農牧業轉移人口市民化質量,著力提升城鎮綜合承載能力和資源配置能力,著力推進城鎮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著力增強城鎮發展的持續性、宜居性,著力促進城鄉融合發展,走出一條符合內蒙古定位、具有內蒙古特色、生態友好的新型城鎮化道路,推進城鎮化與新型工業化、信息化、農牧業現代化同步發展,實現城鎮化質量變革、效率變革和動力變革,為內蒙古基本實現社會主義現代化提供戰略支撐。
第二節? 基本原則
——堅持以人民為中心。把人民生命安全和身體健康作為城鎮發展的基礎目標,把人民對美好生活向往作為城鎮建設的方向,把人民的痛點作為城鎮治理的重點,把人民的感受作為城鎮建設成效的標尺,合理安排生產、生活、生態空間。
——堅持生態優先。嚴格以水定城,堅守生態環境底線,走集中集聚集約發展道路,突出水資源剛性約束,合理劃分城鎮“三區三線”,加快生產生活方式綠色轉型,持續改善環境質量,建立高質量的城鎮生態體系。?
——堅持多中心帶動。立足東西狹長、人口分散區情,強化呼包鄂烏城市群引領帶動作用,培育赤峰、通遼形成東部中心城市,穩步提升海拉爾、烏蘭浩特、錫林浩特、烏海、臨河等中心城區綜合承載能力,促進大中小城市和小城鎮協調發展。
——堅持多層級聯動。順應各類城市比較優勢變化趨勢和人口轉移流動趨勢,鼓勵擴張型城市“精明增長”、人口規模收縮的中小城市“精明收縮”,加快中等城市強身健體,推動以縣城為載體的新型城鎮化,強化大中小城市和小城鎮產業、基礎設施和要素聯系,促進合理分工、功能互補、協同發展。
——堅持多節點互動。強化城鎮之間規劃協調、戰略協同、功能互補、產業協作、要素流動、設施聯通、政策互通,著力突破制約要素自由流動的障礙,構建網絡型城市空間結構,形成互動融合發展新局面。?
——堅持改革創新。發揮市場在資源配置中的決定性作用,深化要素市場化和產權制度改革,破除體制機制障礙,激發釋放城鎮化活力動力。更好發揮政府作用,把政府推進城鎮化職能轉到制定規劃和政策、提供公共服務、營造制度環境上來。
——堅持系統觀念。樹立“全生命周期”理念,統籌城市規劃、建設、管理,統籌城市布局的經濟需要、生活需要、生態需要、安全需要,建立高質量的城鎮安全系統,實現城鎮發展質量、結構、規模、速度、效益、安全相統一。
第三節? 主要目標
到2025年,城鎮化質量和水平全面提升,城鎮布局和形態更加完善,城鎮品質和承載力明顯提高,城鄉融合發展格局基本形成,城鎮現代化和農村牧區現代化水平顯著提升。
城鎮化質量顯著提高。城鎮新增建設用地規模控制在64萬畝以內。常住人口城鎮化率達到69%左右,進城落戶人口穩步增加,城鎮人口基本公共服務實現全覆蓋、均等化。
大中小城市和小城鎮協調發展。多中心帶動、多層級聯動、多節點互動的新型城鎮化格局基本形成。呼包鄂烏城市群規模和能級進一步壯大,呼和浩特市綜合競爭力、區域影響力、引領帶動力不斷提升,首府首位度顯著增強;赤峰、通遼區域性中心城市承載力和輻射力進一步提高,其他城市和小城鎮持續健康發展。
現代化基礎設施支撐體系全面形成。城鎮基礎設施有效改善,環境衛生設施提級擴能,市政公用設施提檔升級,公共服務設施提標擴面,產業配套設施提質增效。城市群內部基礎設施互聯互通水平進一步提高,建成便捷高效的通勤圈。城市間交通、信息等聯系更加暢通,主要城市連接國內相鄰城市群和中心城市的綜合交通網絡、信息網、能源網絡更加完善。
綠色健康安全水平明顯增強。城鎮生態環境不斷改善,資源能源利用效率顯著提高,綠色生產、生活方式成為主流,形成自然約束有效、資源承載協調的城鎮發展新模式。城市黑臭水體基本消除,地級及以上城市空氣質量優良天數比率完成國家考核目標,城鎮建成區綠化覆蓋率超過39%。韌性城市建設取得重要進展,有效防范和應對重大公共安全事件的能力顯著提高。
城鎮治理能力現代化水平明顯提升。城鎮空間治理水平顯著提高,基本形成生產空間集約高效、生活空間宜居適度、生態空間山清水秀,安全和諧、富有競爭力和可持續發展的城鎮國土空間格局。“城市病”得到有效治理,城鄉社區治理體系基本建立,社會治理和服務精細化、精準化水平進一步提高,城市公共安全保障體系基本完備,新型智慧城市建設穩步推進。
城鄉協同發展機制實現共進。城鄉融合發展體制機制和政策體系基本建立,城鄉要素自由流動制度性通道基本打通,城鄉基礎設施互聯互通,城鄉基本公共服務普惠共享水平進一步提高,實現鄉村振興與鞏固脫貧攻堅成果有效銜接。
到2035年,自治區城鎮化進入成熟期,與全國一道基本實現城鎮化,常住人口城鎮化率達到72%左右,人均城鎮建設用地控制在國家規定標準以內(不包含開發區建設用地)。
城鄉發展一體化基本實現。不斷健全城鄉融合發展體制機制,推進城鄉發展一體化,城鄉要素實現平等交換、雙向流動,基本消除城鄉發展二元結構。持續縮小城鄉區域發展差距和居民生活水平差距,一二三產業深度融合,全體人民共同富裕取得更為明顯的實質性進展,城市文明與鄉村文明實現有機融合。
城鎮布局和形態定型成熟。城鎮布局更加優化,全面形成多中心帶動、多層級聯動、多節點互動新型城鎮化格局,“一群兩極多點”的城鎮化空間布局基本定型。強化呼包鄂烏城市群核心地位,呼包鄂烏城市群進入成熟期,力爭呼和浩特進入Ⅰ型大城市行列,呼和浩特都市圈基本建成。呼包鄂榆城市群建成面向俄蒙、服務全國、開放包容、城市協同、城鄉融合、綠色發展的中西部地區重要城市群。持續提升赤峰、通遼城市承載力和輻射力,赤峰、通遼現代化區域性中心城市基本建成,成為帶動自治區東部地區經濟社會發展的核心平臺。不斷加強城市間聯系協作,大中小城市和小城鎮實現協調發展,形成疏密有致、分工協作、功能完善的城鎮化空間格局。
城鎮功能品質提升。全面開展新型城市建設,不斷提高產業與城鎮融合發展水平,逐步建成覆蓋城鎮全體居民的無差別公共服務體系,持續提升優質公共服務供給水平和能力,城鎮生活更加美好。居民素質和社會文明程度達到新高度,城鎮優秀傳統文化得到傳承,現代時尚文化更加豐富,城鎮文化軟實力顯著增強,建成一批人文城鎮,設市城市全部建成文明城市。
城鎮發展方式全面轉型。全面優化城鎮空間保護開發格局,“三區三線”在城鎮全面落地,城鎮實現集中集聚集約發展。不斷激發城鎮創新活力,城鎮發展內生動力明顯增強。生態文明深入人心,綠色低碳生產生活方式加快形成,低碳城市全面建成,城鎮生態環境質量實現根本好轉,城鎮發展實現綠色轉型。
城鎮發展更加安全。進一步健全現代化城鎮安全體系,重大突發公共事件應急能力和防災減災救災能力顯著增強,城鎮發展安全保障能力更加有力,所有城市建成韌性城市。全面開展新型智慧城市建設,所有城市建成智能城市。
第四節? 城鎮空間布局導向
推動形成以生態優先、綠色發展為導向的國土空間布局。堅持共抓大保護、不搞大開發,立足資源環境承載能力,發揮各地區比較優勢,按照主體功能定位優化重大基礎設施、重大生產力和公共資源布局,逐步形成生態功能區、農畜產品主產區、城市化地區三大空間格局,最大限度保護生態環境,最大程度培植綠色發展優勢。城市化地區主體功能定位是以保護基本農田和生態空間為前提,提供工業品和服務產品,高效集聚經濟和人口,高質量集中特色優勢產業,形成新的增長極增長帶。合理引導農畜產品主產區和重點生態功能區縣城建設。強化國土空間用途管制,把“三區三線”作為調整經濟結構、規劃產業發展、推進城鎮化不可逾越的紅線,加快形成主體功能明顯、優勢互補、高質量發展的國土空間開發保護新格局,塑造多元宜居的城鎮新空間。科學劃定城鎮開發邊界,合理確定城鎮開發邊界集中建設區規模。強化城鎮空間管控,完善邊界內分區管制,城鎮集中建設區、城鎮彈性發展區和特別用途區實行“詳細規劃+規劃許可”的管制方式。實行開發邊界剛性約束與彈性管理。嚴格實行建設用地總量與強度雙控,強化城鎮開發邊界對開發建設行為剛性約束作用,同時考慮城鎮未來發展不確定性,適當增加布局彈性,科學預留一定比例留白區,為重大發展戰略、重大技術變革和重大項目預留空間,增加城市發展靈活性和彈性。
第五節? 城市發展分類指引
立足于資源環境承載能力和人口吸納能力,發展以城市群為主體形態,以中小城市和縣城為吸納新增城鎮人口的主要載體,充分發揮多層級中心城市的作用,不斷提高城市群的競爭力、綜合控制力和資源環境承載能力,持續增強中小城市、小城鎮的公共服務供給能力和產業支撐能力,推動形成以城市群和中心城市為引領,大中小城市與小城鎮協同發展的城鎮化新格局。統籌東中西部差異化協調發展,對擴張、穩定、收縮型城鎮實行差異化政策,鼓勵城鎮健康“精明式”發展。
提質擴張型城市。以呼和浩特市、包頭市、鄂爾多斯市、赤峰市、通遼市、滿洲里市為重點,堅持“精明增長”,依據城市資源環境綜合承載能力,科學合理劃定城鎮增長邊界,優化城市空間結構。設置分類、分區域的空間資源再利用準入標準,形成城市更新機制,促進空間集約高效利用。
穩定發展型城市。以呼倫貝爾市、興安盟、錫林郭勒盟、烏蘭察布市、巴彥淖爾市、烏海市為重點,堅持“精明調整”,短時期內不會出現人口、用地的快速增長,在現有規模基礎上注重城市品質的提升。優化城市生態環境,建立健全公共服務體系,提高公共服務供給能力、質量和水平,有效滿足社會多元化、多層次公共服務需求,加強城市文化保護與傳承,凸顯獨特的城市個性與品位。
收縮型中小城市。以阿拉善盟、二連浩特市為重點,堅持“精明收縮”,立足于資源枯竭、人口流失、土地與設施閑置、產業衰退等本底條件,加快由被動收縮轉為有序主動適應收縮,統籌化解空間和要素錯配矛盾。嚴控增量、盤活存量,對配置不合理的土地資源和局部低效用地進行優化重組、置換或者退出。以區域協作創新為突破口,加快推進產業重組和轉型升級。依據實際人口規模,合理配置區域公共基礎設施,引導人口、產業等要素向城市內部集中,以降低城市運行維護和公共服務供給的成本。
第三章? 優化城鎮布局和形態? 打造新發展格局主體空間
全面對接國家城鎮化空間布局,以國家建設呼包鄂榆城市群為契機,融合“一帶一路”和中蒙俄經濟走廊建設,落實西部大開發、東北振興、黃河流域生態保護和高質量發展等戰略,發揮區域中心城市核心驅動和輻射帶動作用,著力構建“一群兩極多點”的城鎮空間布局,形成新的增長極增長帶。
內蒙古城鎮化空間布局圖
第一節? 培育壯大呼包鄂烏城市群
推進呼包鄂烏一體化發展,促進各類生產要素合理流動和高效集聚,增強城市群經濟和人口承載力。強化生態環境、水資源等約束和城鎮開發邊界管控,防止城市“攤大餅”式無序擴張。嚴格控制各類新建開發區。加強城市群內部軌道交通、通信網絡等基礎設施互聯互通,便利人員往來和要素流動,增強人口集聚和產業協作能力。深化城市間分工定位,發揮呼和浩特市輻射帶動作用,深度融入京津冀兩小時經濟圈,引領呼包鄂烏一小時城市圈和中西部地區面向俄蒙對外開放圈,推動形成充滿活力的首府都市圈。大力建設呼和浩特市創新型首府城市,發展現代服務型經濟,打造區域科技創新中心、交通物流中心、現代消費中心、休閑度假中心,培育發展綠色農畜產品加工、生物醫藥、電子信息、清潔能源、新材料、裝備制造等都市型產業集群,創建國家生態文明建設示范市、全國文明城市、全國民族團結進步示范市,建設宜居、創新、智慧、綠色、人文、韌性城市。以包頭市、鄂爾多斯市為重點建設能源和戰略資源基地,以呼和浩特市、烏蘭察布市為支點打造物流樞紐和口岸腹地,依托創建國家自主創新示范區,增強協同創新發展能力,構建高效分工、錯位發展、有序競爭、相互融合的現代產業體系,形成強勁活躍的增長帶動極,積極承接非首都功能轉移及國內發達地區產業轉移,提升創新策源能力,打造自治區高質量發展樣板,培育成為我國中西部有重要影響力的城市群。到2025年,呼包鄂烏城市群城鎮常住人口達到800萬人左右。
第二節? 加快建設赤峰、通遼區域中心城市
赤峰市依托資源、區位優勢,積極融入京津冀經濟圈和遼寧沿海經濟帶,重點發展綠色農畜產品生產加工、特色文化旅游、新能源和生物制藥等產業,建設區域性物流中心。完善基礎設施,改善人居環境,建設宜居宜業城市和歷史文化名城,突出產城融合,強化服務供給,有效吸納人口和集聚產業,發揮對周邊地區的輻射帶動作用。按照“產城融合、產城一體”模式,推動赤峰市中心城區與喀喇沁旗錦山鎮協同發展,打造全國產城融合示范區。通遼市依托資源、交通優勢,深度融入東北振興、京津冀協同發展,增強科爾沁區人口和經濟承載能力,推動霍林郭勒市與扎魯特旗一體化發展,推進產城融合,帶動周邊地區轉型發展。將赤峰市、通遼市打造成為東部地區高質量發展增長極,推動兩市協同發展,建設承接產業轉移示范區。推動赤峰市、通遼市在產業分工、文化交流、招商引資、對外開放等方面聯動發展,增強區域性中心城市的支撐作用。到2025年,赤峰市和通遼市中心城區人口分別達到150萬人左右和100萬人以上。
第三節 穩步提升中小城市承載力
推進海拉爾區與鄂溫克旗、烏蘭浩特市與科爾沁右翼前旗、集寧區與察哈爾右翼前旗一體化發展,協調推進臨河區與雙河新區高質量發展。統籌鄂爾多斯市城區功能定位,推動東勝區與康巴什區錯位發展,東勝區更加注重制造業和綜合服務提升,康巴什區更加注重文化、旅游、金融等服務功能。加強烏海及周邊城鎮一體化發展,以烏海市為中心,以烏斯太鎮、鄂托克旗經濟開發區和部分建制鎮為節點,加快推進區域基礎設施、區域旅游、園區布局、公共服務和大氣污染聯防聯控一體化,合力打造烏海及周邊地區資源型產業轉型發展示范區。加強河套灌區特色優勢產業高質量發展引領區建設,以臨河區為中心,以烏拉山鎮、隆興昌鎮、巴彥高勒鎮、陜壩鎮等為輻射,加快推進中心城鎮和輻射基地基礎設施、產業園區、公共服務等一體化融合發展。
第四節? 著力補齊縣城發展短板
有序推進縣城和小城鎮城鎮化補短板強弱項,統籌縣域產業、基礎設施、公共服務、基本農田、生態保護、城鎮開發、村落分布等空間布局。強化縣城綜合服務能力,促進公共服務設施提標擴面、環境衛生設施提級擴能、市政公用設施提檔升級、產業培育設施提質增效。到2025年,縣城公共設施得到明顯改善,一批條件好的縣城公共設施體系基本健全。到2035年,縣城公共設施體系基本完善,公共設施服務能力與常住人口規模基本匹配,滿足農牧民到縣城就業安家和縣城居民生產生活需要。把蘇木鄉鎮建設成為服務農牧民區域中心,實現縣鄉村功能互補。發揮小城鎮連接城市、服務鄉村作用,高質量推進滿洲里市、寧城縣國家縣城新型城鎮化建設示范。增強沿邊城鎮發展能力,深入實施興邊富民行動,強化邊境城鎮強邊固防作用,積極爭取興邊富民行動中心城鎮建設試點,推動公共資源傾斜性配置和對口支援,著力加強沿邊城市基礎設施建設。推進潛力型城鎮以產聚人、戰略支點型城鎮以城聚產,推動進出口加工、跨境旅游、邊民互貿、特色農牧業發展,完善邊境城市金融、貿易、服務、文化、娛樂等功能,促進產城融合。推進扎(蘭屯)阿(榮旗)莫(旗)城鎮帶發展。加快沿邊城鎮參與中蒙俄經濟走廊建設,著力推動二連浩特與烏蘭察布一體化建設,推進滿洲里、二連浩特國家重點開發開放試驗區建設,提升甘其毛都等口岸城市服務支撐能力。
第四章? 樹立全周期管理理念? 提高城市治理水平
深化城市管理體制改革,切實提高風險防控能力,大幅提升城市科學化、精細化、智能化治理水平。
第一節? 優化城市空間治理
全面推進城鎮國土空間規劃編制,強化“三區三線”管控,推進“多規合一”。基于資源環境承載能力和國土空間開發適宜性評價,劃定落實生態保護紅線、永久基本農田、城鎮開發邊界三條控制線,制定相應管控規則。轉變線性擴張式城市規劃方式,限定城市邊界、優化空間結構,科學規劃設置開發強度,合理確定城市功能定位和形態。統籌規劃城市空間功能布局,推行功能復合、立體開發、公交導向的集約緊湊型發展模式,促進城市用地功能適度混合。推行城市設計和風貌管控,落實適用、經濟、綠色、美觀新時期建筑方針,加強新建高層建筑管控。創新規劃理念,把以人為本、尊重自然、傳承歷史、綠色低碳理念融入城市規劃全過程。推行戰略留白,合理預留有效支撐可持續發展空間。合理利用地下空間,按照安全、高效、適度原則,結合城市功能需求,積極利用淺層、次淺層空間,有條件利用次深層空間,彈性預留深層空間。新建住宅推廣街區制。堅持安全發展理念,將安全發展納入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總體規劃和城市總體規劃,嚴密細致制定城市防震減災、綜合防災減災、安全生產等專項規劃。科學推進行政區劃管理,強化規范意識,審慎推進區劃變更,做到控制總量,優化數量、提升質量。提升城鄉接合部規劃建設和服務管理水平,增強服務城市、帶動農村牧區、承接轉移人口功能。
第二節? 推進數字城市建設
立足經濟社會發展和信息化建設基礎,打造各具特色新型智慧城市。著力加強呼包鄂烏智慧城市群建設,發揮人才集聚優勢,注重技術創新,依托一體化大數據平臺,綜合運用數字技術解決“城市病”,打造全國新型智慧城市標桿。推動其他盟市政府(行政公署)駐地加強網絡化建設,提升城市交通、公共安全、民生服務、城市管理等智慧應用水平,建設智慧社區,提高管理水平。各旗縣(市、區)因地制宜開展新型智慧城市建設。推進新型智慧城市示范工程,支持呼和浩特等城市建設“城市大腦”,鼓勵有條件的地區開展“智慧新城新區”試點。基于建筑信息模型、城市信息模型等技術構建“數字孿生城市”,在大中城市推行城市樓宇、公共空間、地下管網等“一張圖”數字化管理和城市運行一網統管。推動區塊鏈底層技術服務和新型智慧城市建設相結合,探索在信息基礎設施、智慧交通、能源電力等領域推廣應用,提升城市管理智能化、精準化水平。完善自治區數字化城市管理平臺,推進自治區、盟市、旗縣(市、區)三級平臺互聯互通。樹立全生命周期管理理念,加快構建現代化城鎮安全保障體系,推動城鎮管理向城鎮治理轉型,全面推進安全韌性城市建設。到2025年,建立風險管控更加科學、綜合治理更加有效、法規標準更加健全的城市安全管理體系,設區城市基本符合國家安全發展示范城市評價細則要求。
第三節? 提升城市社會治理水平
推動城鎮社會治理共建共治共享。完善黨委領導、政府負責、社會協同、公眾參與、法治保障的社會治理體系,實現政府治理和社會調節、居民自治良性互動。深入推進城市執法體制改革,加強城市管理執法隊伍建設。發揮居民主體作用,調動社區社會組織、社會工作服務機構、社區志愿者、駐區單位積極性,共同參與居住社區治理,加快培育現代社區,構建共建共治共享的基層社會治理體系,實現決策共謀、發展共建、建設共管、效果共評、成果共享。加強社會組織參與社區治理,引導社會組織吸納農牧業轉移人口加入,使農牧民在社會治理中發揮積極作用。暢通居民投訴渠道,健全“12345”熱線投訴轉辦機制,提高投訴處置效能。完善社區保障配套,加強社區治理體系建設,依法建立社區公共事務準入制度,完善社區協商機制,探索建立分級社區服務供給網絡,推進社區服務社會化運作,增強社區自治功能。依法支持和規范服務性、公益性、互助性社會組織發展。健全和推廣網格化管理,整合基層社區、黨建、綜治、民政、派出所等人力資源,明確網格化管理任務和責任清單。加強街道、部門聯勤聯動,構建街道與城管執法、住房城鄉建設、城市水務、自然資源、市場監管、公安、司法、法院等部門聯動工作機制,推進執法重心下沉落地。推廣“街鄉吹哨、部門報到、接訴即辦”等基層管理機制經驗,推動資源、管理、服務向街道社區下沉。
第四節? 加強城市精細化管理
補齊城市精細化管理短板。優化市容市貌,按照節能要求,規范城市主要街道兩側建筑物立面色調等風格調控,因地制宜開展城市亮化,加強城市主要道路景觀設計。加強環境衛生整治,以背街小巷、老舊小區、城中村、建筑工地及河道、城鄉接合部、城市出入口等區域為重點,著力解決垃圾亂堆亂倒、收集清運不及時、清掃保潔不到位等問題,到2025年,地級城市建成區道路機械化清掃率達到80%,縣城達到70%。推進“廁所革命”,合理布局公共廁所數量,采取“新建一批、改擴建一批、對外開放一批”的辦法,充分滿足居民如廁需求,新建改建公共廁所全部為水沖廁所,到2025年,實現城市三類以上水沖式公廁達標率達到80%以上,縣城三類以上水沖式公廁達到60%以上。緩解城市交通擁堵,著力完善城市交通路網架構,積極推進智慧交通,科學優化交通組織,大力發展公共交通。解決停車難題,規劃建設一批停車場,科學謀劃一批停車位,城市停車位與汽車保有量之比提高到1.1以上,重點解決特殊地帶停車難問題。建設和優化慢行系統,因地制宜完善城市慢行路網,新建、改擴建道路優先完善非機動車道、人行道、公交車道、殘障人員通道等慢行路網。積極推進呼和浩特城市精細化管理試點。以呼和浩特市作為國家試點、通遼市作為自治區試點為契機,深入開展城市體檢工作。建立健全城市體檢評估機制,健全完善城市特色、城市交通出行、城市公共服務、城市發展活力、城市宜居環境、城市公共安全和城市管理等方面指標體系,全面提升城市綜合承載力,推動城市健康高質量發展。
提升物業服務質量和管理水平。充分發揮街道、社區領導和協調作用,積極組織住宅小區成立業主委員會,健全業主委員會治理結構,實行專業化物業管理,到2025年,具備條件的住宅小區業主委員會組建率達到50%以上。暫不具備設立業主委員會條件的,探索組建由社區居民委員會、業主代表等參加的物業管理委員會,臨時代替業主委員會開展工作。結合城鎮老舊小區改造,引導居民協商確定老舊小區管理模式,推動建立物業管理長效機制。鼓勵物業服務企業統一管理在管項目周邊老舊小區,暫不具備專業化物業管理條件的,由街道通過社區居民委員會托管、社會組織代管或居民自管等方式,到2025年,現有住宅小區物業服務覆蓋率達到82%以上,新建小區達到100%。持續開展“物業管理服務質量提升年”活動,繼續舉辦全區物業管理服務技能大賽,引導物業服務企業進一步提升管理能力和服務質量。鼓勵有條件的物業服務企業向養老、托幼、家政、文化、健康、房屋經紀、快遞收發等領域延伸,探索“物業服務+生活服務”模式,滿足居民多樣化多層次居住生活需求。加強智慧物業管理服務能力建設,建設智慧物業管理服務平臺,提升設施設備智能化管理水平,推進社區管理物業服務向“互聯網+”“智慧社區”等新理念新業態轉型升級。探索網格化管理與物業管理結合有效形式,推動城鎮管理進社區,強化物業服務監督管理,建立服務信息公開公示制度和物業服務企業信用管理制度。
第五節? 提高城市應急能力水平
加強公共衛生體系建設,提升新冠肺炎、鼠疫、布魯氏桿菌病等重點傳染病監測預警、風險評估、流行病學調查、檢驗檢測、應急處置等能力。健全公共衛生重大風險研判、評估、決策、防控協同機制,完善重大疫情預警、救治和應急處置機制,強化重要物資儲備。改善疾病預防控制基礎條件,建立突發急性傳染病定點收治醫院,在三甲醫院設置傳染病區。健全綜合應急體系,按照防空防災一體化、平戰結合、平災結合原則,完善應急指揮救援系統,建立健全安全生產、市場監管、應急保障、環境保護、治安防控、消防安全、道路交通等部門公共數據資源共享機制。完善城市應急水源地建設,加快建設引綽濟遼、東臺子水庫等重點水利工程,推進引綽濟遼二期建設,推動LXB供水內蒙古支線工程前期工作,開展引嫩濟錫工程前期論證,保障城市用水安全。利用公園綠地、體育場館、各類學校等曠地及地下空間,布局建設避難場所及避難通道,形成就地避難、就近避難、步行避難等分級分類疏散系統。以干線公路網、城市干道網為主通道,建立安全、可靠、高效疏散救援通道系統。健全災害預防體系,加強氣象、地震、地面沉降、生物入侵等領域災害風險評估,完善能源、交通等安全隱患防控體系。加強應急救援力量,完善救災物資、生活必需品、醫藥物資和能源物資儲備體系。統籌城市防洪排澇設施建設和海綿城市建設,外防進水、內防積水,提高城市內澇治理能力,支持呼和浩特市申建全國海綿示范城市。到2025年,各城市因地制宜基本形成源頭減排、管網排放、蓄排并舉、超標應急的城市排水防澇工程體系,老城區歷史上嚴重影響生產生活秩序的易澇積水點全面消除。到2035年,各城市排水防澇工程體系進一步完善,總體消除防治標準內降雨條件下城市內澇現象。
第五章? 加快農牧業轉移人口全面融入城市 提高市民化質量
按照解決存量與促進增量并重原則,暢通農牧業轉移人口市民化通道,大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