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蒙古自治區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修改內政辦發〔2021〕38號文件相關內容的通知
內政辦字〔2021〕92號
各盟行政公署、市人民政府,自治區各委、辦、廳、局,各大企業、事業單位:
2021年9月2日,習近平總書記在中國國際服務貿易交易會上宣布:“深化新三板改革,設立北京證券交易所,打造服務創新型中小企業主陣地”;9月3日北京證券交易所(北交所)正式注冊成立。伴隨著北交所的成立,新三板精選層于2021年11月15日不復存在。自治區人民政府經認真研究,決定對《內蒙古自治區鼓勵企業上市掛牌獎補辦法》(內政辦發〔2021〕38號)相關內容進行修改,現將有關事宜通知如下:
一、將內政辦發〔2021〕38號文件的第二條“鼓勵自治區企業在境內上市。對申請滬深交易所上市的自治區內企業,自治區分階段給予以下獎補:(一)對在內蒙古證監局辦理上市輔導備案的企業,給予100萬元獎補;(二)對向中國證監會、滬深證券交易所提交上市申報材料并獲得受理的企業,給予200萬元獎補;(三)對在滬深交易所實現首發上市的企業,給予1000萬元獎補。”修改為“鼓勵自治區企業在境內上市,自治區分階段給予以下獎補:(一)對在內蒙古證監局辦理上市輔導備案的企業,給予100萬元獎補;(二)對向中國證監會、上海、深圳、北京證券交易所提交上市申報材料并獲得受理的企業,給予200萬元獎補;(三)對在上海、深圳、北京證券交易所實現上市的企業,給予1000萬元獎補。”
二、鑒于新三板精選層不復存在,刪除內政辦發〔2021〕38號文件的第四條“鼓勵自治區企業在新三板晉層。對晉層新三板精選層的企業,自治區給予一次性500萬元獎補;對精選層企業轉板滬深交易所上市的,再給予一次性1000萬元獎補”。
三、各地區各部門要嚴格執行上述規定,執行過程中遇有問題,由自治區地方金融監督管理局負責解釋。
2021年11月16日
(此件公開發布)
《內蒙古自治區鼓勵企業上市掛牌獎補辦法》(內政辦發〔2021〕38號)文件地址:
https://www.nmg.gov.cn/zwgk/zfxxgk/zfxxgkml/gzxzgfxwj/xzgfxwj/202109/t20210903_1873907.html
來源:內蒙古自治區人民政府官網